忙碌的早晨,進來了一位特別的病人。
突發性心律不整
這是一位 34 周的孕婦,突然心律不整發作,心跳 180 下,血壓還好。當時有點忙,但是看到檢傷放下的病歷,突然有點背脊發涼,衝到床邊看到病人,似乎沒有休克徵象,暫時放了一點心。
病人的先生也迅速的到達醫院,看著病人與家屬焦急的眼神,我準備開始採取行動。
開始解釋治療三大招: 物理性,藥物,電擊。解釋到一個小段落,還是被先生快速的打斷,他請我趕緊先幫病人處理。我看著先生,我知道,他此時再也聽不進我講的任何話。
先開始施行物理性治療,接著是短暫,但對我是漫長的等待。電擊器上心跳顯示著 180 , 176 , 170 , 180,不見急速改善的數字。
可悲的是我這時心中閃過的是,接下來如果沒效,如果她血壓掉了昏迷了,我該怎麼做才不會被告,即使我做的是對的事。
醫療是兩害取其輕的搶救行為
藥物是C級,證據力不強,要說服病人與家屬使用。
電擊? 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才能讓病人放心。我才剛解釋要救媽媽為第一優先病人就皺眉了。但是這是事實阿,媽媽沒保住,小朋友怎麼會活?
找婦產科更令人不放心,緊急剖腹產,願意嗎?
我只能祈禱著。
還好
好加在隨著深呼吸與冰枕的加持,看到了電擊器急速下降的心跳數,也把我從一陣思考中解放。
後話
現在的世道讓醫師先考慮的是怎樣才能全身而退,其實是全民未來之禍。
醫師做了對的事,卻要被濫訴搞得灰心喪志,值得嗎?
我只能衷心希望下一次我還能這麼幸運。
下次遇到危急病人,我當然還是會救病人,做該做的事。但是我希望下次腦中不用先擬好一大堆的同意書,
僅以此文向還在前線一起打拚的夥伴們致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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